德国《能源节约法》(EnEV)于2002年2月生效,它取代了以往的《供暖保护法》和《供暖设备法》,制定了新建建筑的能耗新标准,规范了锅炉等供暖设备的节能技术指标和建筑材料的保暖性能等。按照新法规,建筑的允许能耗要比2002年前的能耗水平下降30%左右。
2006年,德国再次推出了更为科学的ENEC2006节能新规范,开始从整体考虑建筑外部的能源输入值。
实际上,2002年2月德国实行的新建筑节能规范EnEV2002,已体现了德国最新建筑节能技术研究成果,它不但控制建筑某一方面的能量消耗,对建筑的整体耗能及建材生产过程中耗能量已放在一起考虑。实际操作中,一是对建筑能耗量化,采用建筑能耗证书系统;二是新建住宅必须出具“采暖能耗量”和“住宅能耗核心值”,这两项是建筑物耗能的主要数值。此外,还需出具一系列的证明,包括建筑每年所需的能量,制成建筑能耗计算表。
新法规规定,2006年底前,在1978年10月1日前安装的约200万个采暖锅炉必须报废,由新型节能锅炉取代。在政府的推动下,天然气和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近年来在住宅供暖市场上得到越来越普遍的应用。
2006年新的节能规范则属于一体化的节能标准,涉及空调、通风、采光各个方面,主要强调改善建筑的整体能源利用效率。
在节能建筑推广过程中,难点并不在于技术或者产品,投资问题往往是最令人头疼的。为推动旧房改造工程,德国政府设立专门的基金,如KfW基金,对改造工程提供资金上的优惠。到目前为止,德国共投入近百亿欧元低息贷款用于旧房改造工作。国家银行系统还对符合节能标准的新建建筑提供低息贷款,以帮助先进节能技术的应用。同时政府还利用税收政策推动建筑节能,适当提高汽油和建筑采暖用油的税率,以鼓励新电源技术的研发。
消费者在德国购买住宅时,建筑开发商必须出具一份“能源消耗证明”。该证明清楚地列出了该住宅每年的能耗,提高了建筑的能耗透明度。自1995年开始,德国法律就要求新建筑必须说明其能耗状况。随着新的建筑节能法规(EnEV 2002)的实施,需要说明的主要能耗指标范围也随之扩大。
其实,不仅仅在德国,欧洲其他国家也纷纷将大力推广低能耗建筑当作国家能源战略的重要部分。奥地利各个联邦州纷纷出台激励措施,鼓励“节能建筑”和可再生能源应用,特别是对将两者紧密结合的被动式节能建筑的激励措施加大。在维也纳市,从2007年开始,被动式节能建筑最高资助额从1500欧元/平方米提高到1660欧元/平方米。
奥地利各联邦州对“节能建筑”的鼓励措施一般都提供从贷款到现金资助的一揽子措施,首先,被动式节能建筑标准应用者可以获得政府提供的贷款优惠政策。贷款期限为27.5年,年利率只有1%,远远低于一般房屋贷款利率,贷款上限为5万欧元,而且不需要贷款人的收入证明。其次,还可申请家庭资助。一个人的家庭得到的资助上限是2.8万欧元,两个人的家庭得到的资助上限是4.8万欧元,两个人以上每增加一人额外增加7000欧元资助。此外,如果按照政府规划选择被动式房屋的建造地点和建筑风格,还能够额外得到最高3000欧元的奖励。
对于消费者而言,“钱”是帮助他们更好地接受节能建筑的原动力。在推广节能技术的初期,如果政府能够帮助消费者解决部分建造期成本增加的问题,让消费者真正享受到节能建筑全生命周期所带来的低能耗优惠,消费者就能提高对节能建筑的接受程度,先进的技术及产品才能进一步应用在具体项目中,从而带来行业整体跨越。